简历
王剑律师主要从事跨境并购、资本市场交易、公司融资、投资以及上市公司合规事务。
王律师的经验包括代表:
私有化收购、重组及上市公司并购交易
代表:
- 上市公司参与:58同城私有化收购,中石化股份对管网资产的处置,中石化股份及华能国际完成其美国存托股票从纽约证券交易所自愿退市以及根据美国证券法第 12h-6 条规定终止注册及相关披露义务, 凯信远达医药及中国汽车系统完成注册地从特拉华州迁至开曼群岛以及相关的普通股注册交换发行;
- 上市公司董事会特别委员会参与:怪兽充电,百世集团,凹凸科技,万达体育集团,及畅游的私有化收购,以及凯信远达医药对中国资产的出售交易;
- 买方财团参与:泛生子,富岭环球,及晶澳太阳能的私有化收购;
- 单一买方参与:新浪以及聚美国际的私有化收购;以及
- 买方财团参与方参与:容联云的私有化收购。
私募融资
代表:
- 凯信远达医药完成1,500万美元私募投资公开股权交易及2,000万美元可转债融资交易;
- 玖富集团6,000万美元私募投资公开股权交易;
- 奇富科技完成2 亿美元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融资;以及
- 蔚来汽车完成10亿美元的D轮次公开发行前融资。
资本市场
代表:
- 圆心科技及信华信国际进行香港联交所上市申请;
- 野村国际证券作为独家承销商处理Generation Asia I Acquisition Limited 2 亿美元的SPAC首次公开发行;
- 中石化集团按照144A规则/S条例发行多项以美元计价的优先票据;
- 玖富集团完成8,500万美元美国存托股份的首次公开发行;
- 奇富科技完成5,100 万美元美国存托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及其股东后续出售9,600万美元的美国存托股份;以及
- 美国上市公司,包括凯信远达医药、玖富集团,及中石化股份、华能国际及晶澳太阳能处理其监管合规以及根据 《1934 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准备和提交年度报告相关事宜。
资质
教育
- 2017年,纽约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 2015年,厦门大学,法学硕士
- 2012年,厦门大学,法学学士
执业
- 美国纽约州
语言
-
英语
-
普通话
王 剑
律师, 公司事务
jian.wang@skadden.com